《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反馈的其中一个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焦炭等行业产能置换把关不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已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焦炭等行业产能置换把关不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印发的《云南省化学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焦炭等行业产能零增长。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产能置换把关不严,产能零增长目标落空。
二、整改目标
撤销不合规的焦化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材料,严把新项目置换审批关口,落后焦炭产能应退尽退。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麒麟区现有生产经营焦化企业3个、5条生产线,其中,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为云南曲靖越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8日,下辖三个分厂三条生产线,一厂生产线2?3孔炭化室高度4.3米,2006年5月18日建成投产;二厂生产线为2?3孔炭化室高度4.3米,2008年5月16日建成投产;三厂生产线为2?5孔炭化室高度5.5米,2012年2月24日建成投产;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现炼焦系统于2010年10月11日建成投产,焦炉炉型为TJL4350D型2?6孔炭化室高度4.3米;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现有一条炉型为SL4350D型1?0孔炭化室高度4.3米生产线。上述3个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除曲靖市石林燃化有限公司是配套曲靖市石林瓷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气而建外,其余4条生产线均通过国家工信部公告准入。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规定,限制类为“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淘汰类为“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综合上述要求,现麒麟区3个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除麒麟煤化工三期不在限制、淘汰类中,其余4条生产线均属于限制类。经摸底排查,截止2021年,无淘汰类。
(二)问题处理情况
2019年9月,根据《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9〕95号),经过全面分析研究,初步确定在保留麒麟煤化工三期生产线基础上,整合麒麟煤化工一期(60万吨)、二期(80万吨)两条生产线,配套钢铁产业发展新建一座2?0孔炭化室高度6.3米捣固焦炉炼焦生产线(产能140万吨);整合麒麟区淘汰拆除或封停符合置换条件的产能,推进盛凯焦化和石林燃化各建一座2?6孔碳化室高度6米捣固焦炉生产线。随后,三个拟保留转型升级焦化企业提交了《焦化转型升级(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申请》,盛凯焦化和石林燃化对不足产能进行置换购买,并通过曲靖市工信局审核进行了公告(2020年第2号、第3号、第11号)。2020年3月,3个拟转型升级焦化企业相继完成了项目备案,并进行了总体规划和安评、环评等报告编制。2021年5月25日,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初步反馈意见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立即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工信石化〔2021〕92号),印发了《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暂停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1〕5号),明确提出暂停焦化项目备案和名称变更、暂停项目建设。按照《云南省关于国家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云发改基础〔2022〕103号)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4号),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9〕95号)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2〕5号),明确自2022年3月4日起,《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曲工信原材〔2020〕17号)停止执行,并对原来开展的产能公告(2020年第2号、第3号、第11号)进行撤销。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全面摸排全区焦炭行业在产企业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产能是否合规有效,在建或拟建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及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全区焦炭行业在产企业相关手续齐全、产能合规有效,在建或拟建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及备案、手续办理有序推进。
整改措施2.开展全区焦化行业落后产能摸底排查,2021年年底前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
整改情况:经核实,全区焦化行业落后产能已于2019年年底前全部退出。
整改措施3.严格执行云南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的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完成焦化行业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撤销原来没有进行产能置换或产能置换指标不合规的工作方案和备案材料。
整改情况: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4号),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9〕95号)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2〕5号),明确自2022年3月4日起,《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曲工信原材〔2020〕17号)停止执行,并对原来开展的产能公告(2020年第2号、第3号、第11号)进行撤销。对盛凯违规建设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进行制止,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罚款330万元。
整改措施4.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焦化行业政策和要求,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整改情况:省五部委联发焦化产能置换工作方案已撤销,待新的焦化产能置换工作方案正式下发后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全力推进焦化企业转型升级各项工作。
四、整改结果
不合规的焦化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材料均已撤销,全区暂无焦化行业新项目置换审批,全区落后焦炭产能已退出,该问题整改达到预期目标,整改结果为完成整改。
五、下步工作计划
麒麟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工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焦炭行业产能置换,督促引导各焦化企业树牢绿色发展意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有序推进焦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焦炭行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
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