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联合发布《通胀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以下简称“IRA”)关键矿物比例和电池材料比例的具体指引。与2022年底发布的大纲基本相同,新增本土化细则以及限制“外国敏感实体”的时间,总体符合预期。
此前,IRA法案在2022年8月16日已经由拜登签署生效,并在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法案主要涵盖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医疗保健、税收调节等领域,旨在10年内缩减3000亿美元赤字,降低医疗成本、投资新能源来实现降低通胀率。
从法案的预算支出方向看,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项目的预算在3690亿美元,占比超过80%,投资方向主要涉及风电、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
从IRA法案的税收抵免条件看,存在明显的国外产业链限制问题。IRA法案旨在引导锂电制造美国/北美化,同时抑制特定国家或企业的产业链发展(例如中国)。IRA法案直接禁止含有来自海外敏感实体(FEOC)的电池组件和关键矿物的电动车获得税收抵免,对电池组件/关键矿物的约束起始时间分别是2024/2025年。对于海外敏感实体(FEOC)后续将会陆续出细则。
那么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如何才能满足IRA法案要求呢?
对中国企业而言,如果关键矿物的提取在美国或FTA国家,且在中国加工,则符合关键矿物要求。如果关键矿物的提取不在在美国或FTA国家,且在中国加工,则不符合关键矿物要求。因此,对于碳酸锂而言,主要在FTA国家提取,在中国加工,因此满足要求。对于镍而言,印尼不在FTA名单内,因此,不能在中国加工成正极,只能在韩国等国家进行加工。对于负极等,也是一样的要求。那么,若要满足关键矿物要求,中国企业就必须要在相关国家建厂。
新发布的细则中前驱体被划为关键矿物,因此无需在成本更高的北美建厂,韩国等属于FTA国家且投资成本更低的国家更符合利益要求。对于在FTA国家已经建厂和规划建厂的国内前驱体企业利好。目前已经在韩国进行产能规划的有:格林美与SK On和ECOPRO签订备忘录,规划韩国建厂生产超高镍多元前驱体及配套的镍钴锰原料体系;中伟股份与浦项市政府合作规划韩国建立锂电正极材料前驱体和电池级硫酸镍工厂。预计后续其他三元前驱体龙头企业也将会在韩国进行前驱体产能规划布局。
对于新增国家,欧盟或即将与美国达成关键矿产协议,使得欧盟获得IRA中的部分绿色补贴。协议可能与日本和美国签订的类似,但是后者还包括承诺不对用于电动汽车生产的镍、钴、锂、锰、石墨施加限制或征收出口关税(禁止两国对电动汽车电池最关键的矿物实施双边出口限制)。但是车的组装部分依旧比较严格,美国没有对日韩或者欧洲开放。预计后续美国还将进一步与其他国家进行协商,继续修订IRA法案以增加其他国家。印尼商界目前就电动汽车矿产绿色补贴向美国施压,表明印尼可以在满足美国对电动汽车和电池的需求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后续印尼也可能会加入成为美国盟友。
总结:从电池环节看,通过电池环节进行技术授权的合作形式目前看可行性较高。利好已经开始或规划北美建厂的电池产业链公司。从材料环节看,若想符合补贴要求,中国企业需要对组件和关键矿物的本土化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