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铜十条措施”,鹰潭上饶抚州南昌将共建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
发布时间:2024-12-12 18:17:50      来源:江西省工信厅

12月11日,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支持打造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促进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鹰潭上饶抚州南昌共同建设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推动向世界级产业集群迈进。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色工业处负责人表示,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提出打造铜基新材料等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标志。2024年,工信部组织开展新一轮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优胜者将成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对象,江西省向工信部推荐的鹰潭市、上饶市、抚州市、南昌市“鹰饶抚昌铜基新材料集群”顺利通过集群竞赛小组赛、综合赛,成功进入工信部公示的2024年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胜出集群名单,出台《若干措施》是江西省支持建设国家级乃至世界级铜基新材料集群的具体行动。

该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主要包括4个部分10条措施,可称其为“铜十条措施”。《若干措施》明确了江西省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布局,即坚持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支持鹰潭、上饶、抚州、南昌、赣州等市培育发展各具特色、协作融合的省级铜产业集群,引导铜产业链式集群发展,支持集群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园扩区调区;深入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培育引进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推动打造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鹰潭市牵头,联合上饶市、抚州市、南昌市建设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不断向世界级产业集群迈进。

“鹰潭铜材产量占比接近全国的五分之一,铜产业营业收入占全国的14%、全省的70%,是江西打造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的关键核心地;上饶拥有我国最大在产铜矿德兴铜矿;抚州近年来大力打造区域性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今年前三季度产值已超766亿元,预计全年总产值可达千亿元;南昌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聚集,这些都为四地共同建设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打下了良好基础。”相关专家解读称。

拥抱数字化就是拥抱未来。“当前,江西省有色金属企业整体的数字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在铜、钨、稀土领域建成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拥有国家级‘5G+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场景)10家,并建设运营全国铜行业唯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色工业处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推动铜产业壮大,加快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建设目标,《若干措施》将实施包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集群融合发展、实施质量提升提升行动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其中,江西省将支持鹰潭市联合省内高校、企业共建有色金属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先进金属材料江西省实验室、铜基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铜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产业大脑”建设运营,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补;支持打造“数字领航”企业、“小灯塔”企业和“数智工厂”标杆,建设一批国家领航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发布“小快轻准”数字化服务产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先进铜加工装备产业,加快铜行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广矿山自动化开采装备、冶炼炉绿色化升级装备、智能化系统和工艺设备、节能电机设备等。

在金融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支持研制冶金行业(铜)转型金融国家标准和《铜产业低碳转型项目评价规范》《金融支持产业低碳转型实施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提高金融供给与铜产业低碳转型发展需求匹配度。

“近年来,鹰潭等地大力发展再生铜循环经济等特色铜产业,为相关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但金融政策标准不尽完善,需要建立健全政策激励体系,确保金融的资金流向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上述专家称,《若干措施》支持出台铜产业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及省级地方标准,不仅有助于培育新兴绿色铜产业,加快绿色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也能推动传统高能耗产业在融资条件的驱动下进行绿色转型,为新质生产力的全面提升提供长期的资源保障和稳固的技术支撑。

在税收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铜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对铜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符合条件的铜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对利用再生资源生产铜、铜合金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和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政策;积极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